根據取費差異化監管!重慶工程監理、質量檢測行業監管有新招
來源:重慶住建
近日
市住房城鄉建委發布
《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
實施分類差異化監管的通知》
《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
分級實施差異化監管的通知》
旨在為重慶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及工程監理行業
營造公平競爭、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
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工程監理分類差異化監管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取費,對項目監理機構實施分色管理。項目監理機構分色在“工程監理行業綜合信息平臺”完成信息報送后生成,已完成信息報送的由平臺自動分色。
綠色類
工程監理取費下浮幅度低于15%(含15%)的項目監理機構。
監管措施:
● 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監理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應用,運用BIM技術、云監理、數字化監理平臺等智慧化監管手段,提高監理服務質量水平。
具有管轄權限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按照工程監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實施常規監督管理。
黃色類
工程監理取費下浮幅度為15%至50%(含50%)的項目監理機構。
監管措施:
● 建設單位應制定專項監管方案,每月不得少于1次開展項目監理機構履約檢查。
● 具有管轄權限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將該類項目按每季度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抽查。
對信用記分較少的監理企業可適當減少抽查頻次,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多次變更、實名制考勤不符合規定、信用記分較多的監理企業適當增加抽查頻次。
橙色類
工程監理取費下浮幅度為50%至85%(含85%)的項目監理機構。
監管措施:
● 建設單位應制定專項監管方案,每月不得少于1次開展項目監理機構履約檢查。
● 具有管轄權限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將該類項目按每季度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抽查。對信用記分較少的監理企業可適當減少抽查頻次,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多次變更、實名制考勤不符合規定、信用記分較多的監理企業適當增加抽查頻次。
紅色類
工程監理取費下浮幅度在85%以上的,或被實名投訴舉報并經查實的,或檢查發現應報未報有關信息的項目監理機構。
監管措施:
● 建設單位在“橙色類”監管方式的基礎上,加大質量安全管理檢查力度,每周不少于1次;在該項目工程竣工時對監理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并出具監理工作質量評價意見書。
● 各區縣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每月對該類項目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情況、合同簽訂情況、專項監管方案執行情況,檢查項目監理機構及人員實名制考勤、到崗履職和廉潔從業情況。根據監理工作質量評價意見書復核建設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履職行為。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安總站通過“工程監理綜合信息平臺”每季度對該類項目的監理企業及人員進行核查,重點核查監理企業在建項目監理機構信息報送、人員實名制登記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未按規定報送信息、提供虛假資料等行為,取消其“工程監理行業綜合信息平臺”辦理相關業務告知承諾制資格。
加強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建設單位及相關負責人的失信行為進行信用記分管理。同時該類項目全數納入市級四不兩直執法檢查范圍。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監管權限及分工定期對本市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市外監理企業入渝信息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重點核查。
工程質量檢測分級差異化監管
根據工程質量檢測中標價格,對項目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一般監管類
工程質量檢測服務中標價格較差異化監管參考費用標準下浮35%(含35%)以內的工程項目。
監管措施:
● 項目屬地質量監督機構遵循“無事不擾”的原則,按照工程質量檢測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實施常規化監管。
關注類
工程質量檢測服務中標價格較差異化監管參考費用標準下浮35%至65%(含65%)的工程項目。
監管措施:
● 建設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檢測專項監管方案,每月不得少于1次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履約檢查。
● 項目屬地質量監督機構將該類項目按每季度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抽查,并按不低于現場檢測總次數5%的比例(且各類現場檢測項目均不少于1次)對現場檢測情況進行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失信行為進行信用記分管理。
重點關注類
工程質量檢測服務中標價格較差異化監管參考費用標準下浮65%以上的工程項目,或檢查發現應報未報有關信息的項目。
監管措施:
● 建設單位在“關注對象”監管方式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現場檢測管理,對現場檢測人員資格、設備進行核查,對現場檢測過程進行旁站見證并做好見證記錄。
●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留存該類項目現場檢測視頻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所檢工程外部全景、實時檢測數據和現場檢測過程視頻、建設或監理單位見證人員等信息),視頻資料保存期不少于2年。對視頻留存情況不滿足要求的,進行信用記分管理。
● 項目屬地質量監督機構每月對該類項目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情況、合同簽訂情況、專項監管方案執行情況,檢查檢測項目和數量是否符合相關規范文件要求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情況),并按不低于現場檢測總次數10%的比例(且各類現場檢測項目均不少于1次)對現場檢測情況進行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失信行為進行信用記分管理。
● 將該類項目全數納入市級四不兩直執法檢查范圍。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監管權限對該類項目關聯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開展動態監管檢查。
● 對被列入“重點關注類”項目的建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安總站以書面提醒函、約談等方式督促其加強管理、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

